合同纠纷
资产损失评估报告失去了委托人是否还可以做为法院判决依据?
资产损失评估报告失去了委托人是否还可以做为法院判决依据?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一份资产损失评估报告失去了委托人是否还可以做为法院判决依据?由于此评估报告属民事纠纷委托人是公安局出具的委托人,现经行政复议之后,公安部门主动做出了《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无效的决定》书。不过现在损失的物品现在已经处理完毕,无法再进行评估。而现在的评估报告又失去了委托人,那这份评估报告还能做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菜鸟(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07-03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