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律师你好,我和妻子刚刚离婚,名下有两套房子,均归女儿所有12岁
你好,第十八条【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耆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你好,任何人无权处分第三人的财产。监护人为了孩子的利益除外,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监护人的职责权利与民事责任】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耆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