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这样分财产合理吗
这样分财产合理吗 结婚我爸给我六万一条项链一个戒指,我办社保花了两万。结婚时岳父改口给一万,老婆婚前小卖店婚后出兑一万,结婚三年我们一共存了二万,我结婚买东西花了一万,现在我又借了六万花了十四万五千买了一个房子,现在我要是和她离婚,我要房子,该怎么分财产。就是说我买了一个十五万的房子,其中有我借的六万,有我结婚时的四万,女方的二万,二人三年共同攒的二万,买完房后我要给人家打欠条,男女方要签字,但女方拒绝签字只说会还钱,结婚三年性格也不是很合得来,我要和她离婚,现在我要房子,结婚时我爸给的钱和物还有我买的东西我要,女方家给的钱和物归她,我们二年存的二万归她,我借的六万元我自己还,也就是说我给她四万元钱,房子归我。这样处理在法律上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择尘(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07-01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