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集体财产这样分配合理吗?
集体财产这样分配合理吗? 你好!我是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紫石乡三村五组的村民,我组于2010年进行了责任山林地,林权流转!责任山属于集体财产,应该平均分配!我组由大部分村民决定按照20年前的老户头分配,这样就等于我们后来分家分户的家庭,还有户口在本村,出去安家的村民也得不到该有的福利!
按老户头分配的方式,也就是一家只有1个人,分到10万,另一家是10个人,也只能分到10万,户口分开的家庭则分不到,我认为这样是不公平的,应该按照现有的户口分配,或者按照人均分配!奈何我们组的人口大多是分家没分户的,或则以人口少的家庭居多,他们为了多分,大多数都同意按照老户头分配!我们几户人不同意也不行!我们去找了相关部门,都说组上集体财产由村民民意表决,哪怕是有10户人同意不分配给一户人,都是可以的!
我在网上咨询过律师,在山西那边有明文的法律规定,只要户口在村上,就有权利分配集体财产,集体财产虽然由民意决定,但是必须以平均分配为原则,符合法律法规!
我觉得我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23720……(四川-雅安)
提问时间:2011-02-18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