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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咨询

房屋租赁咨询 我想咨询下,我和房客在租房前写过一个协议(暂且叫它协议,因为这东西没有写篇头:合同或者协议的字样都没有。)开头写着出租方为甲方:XXX,请注意这个地方我自己写的我的名字,剩下其他内容都是房客执笔写的。租赁方为乙方:______请注意这个地方原本没有名字,事后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写上了名字。中间就是内容,但结尾右下角我没有签字 他也没有签字,而且这个东西没有一式两份,只有他手里有一份。我想问一下这份东西算是合同吗,是否有法律效应。因为这东西是在我正式和他签的合同前写的,后来我们又正式签署了一份合同,这份合同一式两份,有双方的签名和日期。请帮我解答下,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lovet……(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09-08-06 14: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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