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试验场这样做合法吗?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试验场这样做合法吗? 2011年3月16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试验场1992年3月17日对原告冯尔丰做的自动离职处理通知,试验场在法定上诉期15日内并没有上诉,于2011年5月5日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因此,原告冯尔丰多次找试验场要求为其补缴养老保险,并办理退休,试验场都以没有收到不予受理通知,还要上二审为由不予办理。2011年6月17日,儋州市人民法院给原告下达了一审判决生效证明书,原告拿着证明满怀高兴又去了试验场,谁想试验场相关负责领导说:“法院是原告家开的,证明只开给原告不开给试验场”还是硬说试验场没收到通知,一审判决就没生效,对原告带来的生效证明不认可。试验场这样做对吗?合法吗?还有天理吗?明明已经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却硬说没收到。法院的开出的生效证明在他们那是无效的。做为国家农业部的下属单位,居然可以对一名为试验场工作过二十多年并且已经退休的老职工这样耍赖吗?难道就没有哪个部门可能管得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海南一家亲(海南)
提问时间:2011-06-30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