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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人触电身亡,屋主应付几成责任,供电局有无责任

工人触电身亡,屋主应付几成责任,供电局有无责任 欧律师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老房子要翻新,在老房子的旁边就有一个高压线塔(先有房子后才有高压电线塔),离老房子的外墙还不到2米,现在房子要翻新,在一层保持与高压线跟老房子一样的距离,但在二楼就飞出了1.5米(就是我们说的阳台),在农村都是这样做的,在建二楼时刚好有台风,那供电局就拿了一张安全责任通知书让屋主签名,<通知书是这样的:你户在1万伏高压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建筑作业,建筑物(构筑物)与高压线的水平安全距离不足1.5米,属违章作业。请立即拆除距高压线1.5米内或线下的建筑物(构筑物),否则发生触电事故,一切安全责任自负>,屋主看也没有看,因为不认识字,就问签这张是干嘛用的,有什么用,供电局的人就跟他说,签个名有什么大不了的,没事的,不会有事的的情况下就签名了。现在出事了。因要建第三层,要再架一层竹架,在这之前谁也不知他们要不要来架竹架,就都去忙了,他们来了还没有开始工作,也不知是怎么弄的,就触到那个高压电死亡了,当时在看的人都有看到高压线上有铁丝,这事有报警,也有照高压电旁的情景是有一条铁丝横在高压线上,但绑竹架是不用铁丝的。供电局就屋主有签责任通知书就说他们没有责任推开了.还说他们当是有口头阻止,但屋主不听。他们的关系是这样的:屋主--包工头--竹工头--死者,都没有合同的。请问:供电局应不应付责任,屋主就付几成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紫伊凡(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09-08-0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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