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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问一下租房客单方面节约,之后不与我联系我该如何办?

老师好,问一下租房客单方面节约,之后不与我联系我该如何办? 2011年6月1日我将一间卧室租给乙方。乙方是一90后的小青年刚到青岛工作,说钱紧,先交一月的房租,之后6月10日开工资再给我2个月房租及押金。6月10日之后给他电话,基本他都不接,我打的他烦了,他说还没发工资,过几天给我。又过几日,电话给他,接后说不租了(大约6月20日)。现在他不接我电话,开始说6月27日给我空房,今天6月28日也不空。他现在还欠我这月的水电费,同时他也不太回租房,我也见不到他。合同中我写到“第十条 房屋租赁事宜系双方共同协商而定。如有某方违约,应支付对方年房租金的百分之十(10%)。”。
我有以下问题问一下:
1)我现在是否可以将他屋子里仅剩的被褥及一些私人物品(非贵重)清理掉?此事我已经给他发短信通知此事,但他未回。
2)因为他告诉我已经不打算租房了,也未给我房租等,我是否可以现在就将房租租给他人?
3)如果协商不通,我是否可起诉,如何起诉?法律程序是否复杂?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lfxd(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1-06-28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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