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客车营运损失
客车营运损失 请问一下,长途客车被撞了,经鉴定撞车一方是全责,已判决赔付客车停运期间的营运损失。请问损失额计算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呢?现可选的基础有如下标准(只是目前想到的,如有好的建议敬请指示提点)1、该线路营运期间替代车的营业额(但车的载客量是不同的,被撞车47座,替代车33座);2、被撞客车前几个月或上年平均营业额(但客运有淡旺季,不同时间段客流量不尽相同);3、被撞客车上年同期平均营业额(但经济环境变化会不会产生影响)?请帮忙分析一下,采用上述哪项标准计算营运损失更合理,亦或都存在弊端,如有更好的建议,请指教,遥致问候并敬致谢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gB45(河北)
提问时间:2011-06-27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