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判决工资拖延给付如何申请利息损失?
劳动仲裁判决工资拖延给付如何申请利息损失? 2014年11月3日A区劳动仲裁裁决公司应付我工资赔偿等共1.5万元,公司拒绝执行,申请A区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后,12月11日公司将执行款汇入执行法院帐户,但公司为了拖延工资,同时向B区法院起诉我名誉侵权,同时申请B区法院财产保全,冻结了执行庭该笔执行款,以至到现在一年了,我还没得到仲裁判决了的执行款。2015年9月9日B区法院判定驳回公司所有诉求,公司败诉,随后解除了冻结,但拖来拖去现在依然未拿到去年的工资。
ps:劳动仲裁书里并没有延迟给付怎么处理的裁决,只有要求10日内一起性付清的裁决。
请教:
1、我如果想索要拖延期间利息的损失,是应该主张其不履行判决滞纳金还是主张其财务保全错误造成损失?
2、如何主张?是直接向A区执行法院申请,直接向做出保全决定的B区法院申请,还是要另外起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fcdk(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5-10-28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