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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用人单位。给学校做教官,期间出点事情,打了一个学生,后来赔偿时候派出所要6000

学校是用人单位。给学校做教官,期间出点事情,打了一个学生,后来赔偿时候派出所要6000 学校是用人单位。给学校做教官,期间出点事情,打了一个学生,后来赔偿时候派出所要6000,学校拿我们得工资4900去交了保金,并且让我们签了工资收据。给我们600路费。现在派出所还要1000,学校不管了。相当于赔偿7000块钱。学校只出了1700。出事情时候学校学生应该是体育课期间,体育老师不在,这种情况应该怎样跟学校要钱?学校是否应该全额承担赔偿?可否起诉?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5-10-25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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