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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离职赔偿问题

有关离职赔偿问题 本人原就职于一家工程施工单位,4月底应公司要求至杭州出差,因劳动合同约定出差期间公司需提供住房,因此公司租了一套房,租期为5月到11月,而本人于 6月初提出辞职,正式离职期为7月4日,因公司人员及项目情况不再打算调人接替,所以房子需要违约退房,公司认为我提出辞职,房子的违约金要由我承担,我认为公司应安排人手接替我的工作岗位,并住进这租下的房子,是否退房应是公司的责任。咨询要由我承担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Sr1151()
提问时间:2011-06-24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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