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只交统筹,不给职工发工资是否合法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停工停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对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安排工作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2,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3,具体做法如下: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然后,你们再申请劳动仲裁。这样的话,你们可以要求公司除应足额支付你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加付相当于拖欠工资50%-100%的赔偿金,何乐而不为呢!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