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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2000年我向人家借了利息款开了一家金银首饰加工店.当时请了俩位加工师傅,他们都是我的师弟,其中一位还是我的表弟.在发黄金给他们时,一位有过称记数量,而我的表弟就没过称.就这样,糊里糊涂做了两年零八个月,在这期间,我从刚开始的二十六万借到五十二万.金店的经营是有赢利的,但借款增加,存货却少了.而表弟却花了二十几万买了房又买车,每月的开销五六千以上.就在2003年7月25号这天,我记好重量给他,结果少了8克.象这种情况,2年零8个月偷了我几十万,我又没当场抓住他.请问如何将他绳之以法.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wdsl8……(广东)
提问时间:2011-06-24 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