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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律师您好,我和前夫在武汉以男方的名字按揭了两套楼房的第33天离婚了,他答应房子将来会给女儿一套,只有这样的口头约定。之后的五年里从来没有跟我们联系过,也没有给过婚生女儿一分钱,2009年4月突然一天接到一封快件,说他得了病,需要我们跟他联系,我联系后得知,他患了直肠癌症,他的现女友得知他得了重病后卷了他的财物后不知去向!在他的啼哭下,看在小女儿的面上,我领着6岁得女儿到河北照顾他并用自己的积蓄和借来的钱为他做了手术,术前他给我和女儿写了遗嘱,怕他一旦下不来手术台好有个准备!术后,一切情况良好,他开始性情大变,说我来就是为了他的财产,我气得要命,几乎身无分文的我带着女儿连夜回了老家,倒车没钱住店就和女儿住在车站的广场上!回家之后,他也回了老家,并于2009年9月在家乡逝世!而我并不知道。直到2009年12月末,我才得知他逝世的消息,原因是他弟弟想卖掉武汉的两套房产,而那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他们没有自主处理权,需要我的帮助,这时我才知道他们已经擅自处理了我的财产,已经有人将两套房屋买走,只要过户成功,另一般的房款才兑现。因为他弟弟手里还有一份打印遗嘱,财产全部由他母亲继承!并有公证书将财产处理权交给他弟弟。我想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想打官司,孩子还小,家里又在东北,离武汉太远,请您帮忙出个主意吧,我该怎么办?????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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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半世沉浮(吉林)
提问时间:2011-06-23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