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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员工已生育后又意外怀孕,是否享受带薪产假?

员工已生育后又意外怀孕,是否享受带薪产假? 根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应根据衣物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那么女职工以生育后,又意外怀孕,要做人工流产,是否可以享受带薪产假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雯小姐(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6-22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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