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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办事,钱花了,事没成,索要费用无果,收集证据报案,结果公安以不能立刑事案为由不予受理

托人办事,钱花了,事没成,索要费用无果,收集证据报案,结果公安以不能立刑事案为由不予受理 托人办事,钱花了,事没成,索要费用无果,收集证据报案,结果公安以不能立刑事案为由不予受理,咨询过后整理材料,写好诉讼书到未央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以证据不够为由不予受理,并推说此事为诈骗案件,应当以刑事案件立案,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5-10-20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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