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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德阳劳动工伤

德阳劳动工伤 我父亲在一家私人小厂做焊工多年 没有任何劳动合同  2011年3月7日在工作时操作机器不慎把手绞伤 通过医生建议已把食指截指、无名指截去了两节剩下一小节,但医院说不够评残资格。 可以要求老板赔偿吗 什么范围是合理合法的呢?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gd4743(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1-06-17 17:3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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