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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房产的增值部分是怎么划分的?

离婚后房产的增值部分是怎么划分的? 婚前有一套我个人产权房,结婚后变卖了,用这笔钱重新购置了一套房,房产证写我的名字,并且已经在公证处公证过,现在房子有部分银行按揭,请问?

1.离婚后房子会判给我吗?
2.离婚后房产的增值部分是怎么划分的?
3.如果在公证处财产约定每月的贷款由我来还,离婚后是不是就不按照婚后贷款平分来处理了?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eccy(北京)
提问时间:2009-07-30 08:4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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