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问题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应该是按照所欠工资当年的标准的叠加来支付。
2,1995年1月1日实行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应该是按照所欠工资当年的标准的叠加来支付。
和利息计算方法一样,按照变动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