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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甲方(雇佣方)提前终止劳务协议,乙方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甲方(雇佣方)提前终止劳务协议,乙方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本人签订的是劳务协议,此协议自2015年9月7日起,到2015年12月31日止。
我做的是项目运维和实施工作,现在9月份上了一个月的班,10月份通知,因为项目开发和测试进度缓慢,需要我们10月份休息一个月且不支付任何工资及补偿。然后于11月2日上班,结果今天才10月10日就通知我们以后不用来了,公司不用我们了。

协议中有一条,如果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需要减少劳务人员的,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也就是我)。
这条协议合法吗?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甲方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lon……(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5-10-10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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