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借款抵押条如何处理
借款抵押条如何处理 “今借到**同志人民币玖千伍佰元整。(9500元)于90年4月21号-91年4月21日全P归还清。本人用房屋财产作抵押,如归还不了,**有权处理本人财产来清算欠款,双方不得翻悔,到期前后拾天归还,如拖欠一天罚款叁佰元。
立据人:**
借款人:**”
请问下这个是我父亲手上的借条,还有房产手续,土地使用证之类东西。那时候法律意识薄弱,到期后上告过,判为调解,判决书写了日期归还。后来却没实行,找借款人却占人多吵吵骂骂没有归还。后来人都走了,我父亲他们那时也不懂怎么办,只有打听找人就搁置啦。 请问我们现在这个借条和手上的手续还有哪些权利可以讨要借款,还可以处理他的房产不。那处房产还属于空置,找不到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xhzhd……(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1-06-12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