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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房遇到的麻烦。
二手房交房遇到的麻烦。 二手房买卖,双方约定以46W成交,家里的家具只带走四大件(冰箱,滚筒洗衣机,沙发,柜式空调),双方以卖家带走的物品谈的条件,这一点中介可以证实,但是合同上,除了写房主带走的四大件意外,也写明买家得到的物品,包括2床,2空调,2衣柜 和固定装修等。现卖家把家里除了合同上写明买家得到的物品留下,其他未备注的物品全部带走(包括电视机,床头柜等),同时连床上的席梦思(只剩一个空架子)、厨房的燃气灶一并拆走了。资金托管账户 我还未签字,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fF3657(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1-06-11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