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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员工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提留

从我们员工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提留 就是我们企业每个月从我们的工资中扣除个人总工资的10%做为部门或车间的提留(提留金就是把从我们身上扣除一部分在节日的时候买东西给我们,发福利,等)除了扣除10%外还每个月扣除45快钱做为厂里到年终做为年终奖发给我们。请问这样合法吗?我们要举报劳动局这个推那个,那个推这个不当回事,请问我们该找谁!上个月更加离谱的是还扣了我们800多一个人,真是伤心。请你们帮我们出处主意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ol4819(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1-06-11 04: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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