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民事案件这样处理是否合法?
民事案件这样处理是否合法? 我有一个未满12周岁的弟弟,在上学途中,发现树上挂有一个黑胶带。和他在一起的十几个同学同时发现树上有一黑色胶袋,弟弟好奇上树拿下来,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有2部手机和700多元。其中3个同学拿后想要拿给校长,但校长不在,由于一时的贪念,被他们3人拿去藏在学校后面的石洞里。我弟弟没有去,放学后他门去拿的时候发现已经不见。到晚上村地安队人员通知我弟,说有人看见他们几个拿到了这个黑袋子。失主报案寻领,将我弟和另外3个同学去地安队做笔录。由于所有人都说是在树上看到的,旁边没有大人,只有他门十几个同学,而失主说是在车里丢失的,地保主任还报警,叫来派出所的人员将我弟弟他们拷上手铐带往派出所处理,后呢校长到派出所说是担保他门出来,到村地安队后通知我们的家长。说每人拿600百元去赔偿失主。这样是否合理,还有是否对未成年人上手铐是否合法!!请咨询律师给与回复,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小苏(广东-揭阳)
提问时间:2011-06-10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