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做了那么多年,我能不能为自己争取点什么呀。公司这样我该怎么去做呀
我做了那么多年,我能不能为自己争取点什么呀。公司这样我该怎么去做呀 我们公司在6.16发了份通知,是关于因为公司业务减少,让我们部门员工(15个)回家休假,发放半薪,可是到今天公司都没发个工资,昨天还通知我们去办手续解除劳动关系,问我们同意不同意,现在我几点问题急着想请教:
1.公司拖欠快2个月工资算违约吗,我是否可以以公司没有给我们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每月的最后一天,我们的合同上都有写)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发放拖欠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因为我的合同到8.15日就到期了,我担心,公司这次通知后就一直拖。
2.因为我们被裁员的都是在公司做了5-6年了,有些合同期到了,也没再签合同,还一直做下去,就只有个别的是合同快到期了,我想问下 ,是否有适当的理由能够提出仲裁。
3.公司现在又组建另一个公司,老板 由于是外国人,所以法人代表也不是他本人,现在他们是公司账户一有钱就转走,基本上公司现在就是个空壳子了,如果一直拖欠我们工资,那么到后面公司没钱了,我们该怎么办,法人代表不是他本人,我们该怎么办。
然后,今天下午公司又通知我们去签了份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字,具体是**与公司于2004年8月19日签订的第劳动合同将于2009,8,18日期限届满,由于公司经营法师呢过问题,于2009年6.15通知半薪休假2个月,现因公司的经营没有改观,决定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时间为:7.31对此公司将按您的月工资给予三个月作为的经济补偿。
公司于2009.7.23通知我上到7.31号,合同期是8.16,这样算提前一个月通知吗,还有,我是不是也没有什么经济赔偿金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经济补偿金是如何算的。做了5年了然道到现在,就什么都不能去争取吗?谢谢你。
另外我有个疑问想问下,就是我的合同是8.15日到期,今天我们原来公司的人事部说,因为是7.23日通知我们上到7.31日的,按照劳动法应该在6.31日通知,现在让我们7.31日停工不存在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算公司违约,而且我的合同期也还没到,是公司提前解约,如果七月底公司有发这两个月工资的话,我可以依公司提前解除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不知道的说法,是否是正确的,请您能再帮我,也就是我我合同还没到期可是七月三十一号就被通知不用到公司上班了,那么公司是不是得在七月前提前跟我说,我已经就这个问题,一天都提不上精神了。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cy.z……(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09-07-27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