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房老婆婚前给她父母写了字据,如果离婚了,这部分钱我要还吗?
如果房子登记在你们两人的名下,那么该债务属于你们共同的债务。
你好!
你们购买的房子如果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属于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你老婆打的是借条,且为婚前所借,则为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你归还,如未约定还款期限,她父母可以随时要求她归还。
但这笔借款的出资,将视为你老婆的婚前个人财产,将来万一婚变进行房产分割时,这笔钱应先扣除归她个人所有,余下房产价值才是夫妻共有财产。
如你所述,一般可认定为共同债务!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系你们夫妻共同债务。
要看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婚前买还是婚后买。
一般情况下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债务。
可来电咨询。
1、借款写借条,合法合理,对你们的婚姻没有什么利弊。
2、可以随时要求返还。
3、婚前债务,原则应当有她一人偿还。
如果是借款应当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