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农村承包

村民小组能否收回已死亡村民土地

村民小组能否收回已死亡村民土地 张某,女,系定边县石洞沟乡石洞沟村一组村民,丈夫已于多年前死亡,二轮土地承包前该组只有其一个人土地,子女户口都迁往宁夏贺兰一个乡居住。张某也于1993年搬迁至子女居住地居住,但户口仍在当地。二轮土地承包时本人既没有签订承包合同,也没有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张某于2000年死亡,该组村民小组于2006年10月通过召开三分之二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收回了张某的土地,并转包给了本组另一户村民,现在张某儿子要求要回他母亲土地,我想问一下专家:1、村民小组能否收回张某土地,2、张某土地能否归还她儿子。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黄羊墩(陕西-安康)
提问时间:2011-06-08 12:4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