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村民无故想收回我承包的土地
村民无故想收回我承包的土地 1987年1月,我随丈夫(非农人口)迁户到现在的村组,落户后一直未分配到土地,1992年1月,经村组研究后,将本组死绝户的土地承包给了我。2000年1月,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镇、村、组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其中说明了原协议的承包期相应再延长三十年,但协议上的时间却被写为了从二000年元月一日至二00十年十二月卅一日。现在同组村民把我今年种下的秧苗全部毁坏,不许我耕种。请问我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耕田嘛?我承包的土地是否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目前只有我自己一人的户口在本小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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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ly6151……(四川-凉山)
提问时间:2011-05-20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