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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方是未婚生育一女,因各方面原因分手,经法院判决孩子由我抚养

我和女方是未婚生育一女,因各方面原因分手,经法院判决孩子由我抚养 我和女方是未婚生育一女,因各方面原因分手,经法院判决孩子由我抚养,女方每月支付350元生活费和以后教育费的一半,可是小孩现已三岁,女方没有固定工作,决付一切费用,法院也没找到女方具体财产证明,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
提问时间:2015-10-03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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