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想请教一个法律上的问题
我想请教一个法律上的问题 我孩子在放学时被其他学校的其他孩子(15岁)用U行锁将我孩子的头部打伤,致使左顶叶脑挫裂伤,颅骨开放性、粉碎性、凹陷性骨折。入第一人民医院做开颅手术,后鉴定为轻伤。但打我孩子的几个孩子谁都不说是谁用锁砸我儿子的头,派出所说他们不说,派出所也没办法查出,所以我要求纠集打我孩子的家长陪我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继续治疗费共计3万元。其他几家孩子家长均不兆头,拒绝赔偿!派出所给我出具的有他们不赔偿的证明,在我不知道有伤残事项的情况下,我和纠集打我孩子的家长,在派出所达成了调解协议,后来我孩子情况不好!我带孩子到医院看,医生对我说我孩子已经够上伤残了。我知道后就到派出所说要做伤残鉴定,派出所说我们已调解过他们不管了,你自己就可以去做伤残鉴定,所以我就带儿子去做了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8级,伤残补助金为79386元,派出所说已不管此事,所以我就将打我孩子的几家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伤残费,但法院说我调解书上达成的协议,是最终一次性赔偿,不再追究纠集打我孩子一家和等人的法律责任。你不能要求他们在赔偿你,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我好无助!我求您们帮帮我可怜的孩子告诉我这官司该怎么打?我能打赢吗?! 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ngho……(河南)
提问时间:2009-07-26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