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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解释清楚这个问题

谁能解释清楚这个问题 我开着车子行驶在丰泽路向真林食品城方向,这条路是双向六车道,中间有绿化带,当时我们车速在50码左右,行驶到临麒路与丰泽路的十字路口,这个路口没有信号灯,我驾驶的汽车已经通过十字路口一大半时,在我的左侧来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行驶在临麒路上,这条路是双向4车道,中间是双黄线,当时他的车速很快,我还没反应过来,车子已经到了我的车头,我已来不及刹车,直接朝对方出租车车头撞去,对方出租车向左打了一把方向,我就撞到出租车前门与后门中间,双方车上人员都受伤。。。。。。
   交警判决双方同等责任(对方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部分原因,我们未减速慢行,对已经在路口内的车辆观察疏忽,遇情况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部分原因),考虑到有保险公司,双方都在认定书上签了字。现在出租车上人员起诉到法院,要求我们及保险公司支付医药费。请问:
1交警对我们的判决公平吗?若不公平,怎么办?
2目前伤者欠医院的医药费,在这次的起诉中,能否让保险公司先垫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yaow……(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6-0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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