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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二手房未签合同,只写收据,收定金,但内容不完备,可否要回定金

二手房未签合同,只写收据,收定金,但内容不完备,可否要回定金 大致内容:现收到XXX购买物业之定金5000元,成交价多少,初定(不是定于)2011年6月4日前签合同。
                   收款人,日期。
1.后来发现业主收款之前有虚假房产信息,如本来是1房改2房的,坚持说原来规划就是2房的。
2.收据无明确违约责任,签合同时间也写明是“初定”,没限定时间。
请问可否要回所谓“定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yven(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6-02 22: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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