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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离婚时房屋是否确认为共同财产,是否有权进行处置

离婚时房屋是否确认为共同财产,是否有权进行处置 男方与女方于二十年前结婚,婚后住男方父母的房屋中的一处。男方父母的房屋于十年前被拆迁,分为三套,其中一套男方父母居住,一套该夫妻居住,另外一套男方弟弟居住。出于尊重老人的相想法,三套房屋均以男方父母的名义登记。去年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孩子不满18周岁,申请离婚,男方坚持女方没有权利分房,女方则意见相反,请问,该案中房屋是否属于夫妻二人财产,女方有权利参与处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Ps1180(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1-06-0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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