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派出所办案只看鉴结果吗?两人打一个人就算一人受伤,另一个人就没责任了吗?
派出所办案只看鉴结果吗?两人打一个人就算一人受伤,另一个人就没责任了吗? 某妇女在地里种田,发现邻地(赵某)正在种玉米,却种过了过界,便说了几名,第三方播种者(栗某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插了进来与妇女发生口角,并将其摁在地上打了起来,其父亲不但不拦架反而同儿子一起打起该妇女来,该妇女随手捡起一块石头扔在了年轻人头上,旁地的村民看了拦开,该妇女已不能动弹,后被其家属拉回家中,并报了110,所管派出所的人做口供时说,如果双方造成伤害,不构成轻伤,被家方得不到赔偿,难道该妇女被两名男子重打,就活该受罪吗?
被害人被打后,拿起一块石头扔在了打人的儿子头上,属于正当防卫吗?
被害人的鉴定结果出来了,被害人乳房下侧有明显的几处被打的紫红色的痕迹,为什么鉴定上不写,属于对乳房的损害吗?竞然连轻微伤也不是,就算不服有什么办法呀,就算不是轻微伤,两个人打一个人,其中一人受伤,另一个人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牡丹(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1-05-30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