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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三个人合伙做家装其中一人受伤

三个人合伙做家装其中一人受伤 三个人合伙(A/B/C)做家装其中A因技术不熟练,使用切割锯时不慎将右手大拇指切掉。如果要是认定伤残最高能认定到几级(可能评为1级伤残吗,如果伤情到不到评定的伤残级别,该怎么处理?)。
A人起诉,B人,B人为家装时提供工具,且分配费用收到工具费;起诉时未提到C人,C是家装时承揽工程时的介绍人,也是干活的其中之一,
C能不能作为证人:证明A、C是B雇佣来,
如果可以证明A、C是B雇佣来的,那么B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三人干活无书面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4639……(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1-03-21 11:5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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