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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我缴纳的养老金要全部返还给公司,合理吗

公司为我缴纳的养老金要全部返还给公司,合理吗 今天公司下达了劳动合同为期五年,其中有一款双方约定其他事项:如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下,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那么养老金甲方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本人。意思就是说如果我工作了3年,由我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那么这三年来公司为我缴纳的养老金要全部返还给公司。我想问下,这样也受法律保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Gn3468(上海)
提问时间:2011-05-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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