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领导侵犯职工人权的问题
关于领导侵犯职工人权的问题 我的一个朋友晚上11点从办公室回家时匆忙间没锁好门,当晚值班领导检查后将他的电动车和电脑液晶显示屏拿走藏起来,并嘱咐其他几个值班人员不要说,说要憋憋他,让他着急,便于以后提高警惕.于是第二天上午朋友在单位四处问,打听没有结果报警会给单位,并且专门去找了这个领导2次他都说不知道,由于知道这个领导以前做过类似事情,并且考虑报警会给单位带来不利影响,于是没报110,这样到下午,我朋友忍不住直接去找这个领导,直接质问他拿没拿东西他才承认,还狡辩说是在做好事帮着保管东西(注明一下办公室是公用的,里面光电脑就4台,他咋不全收起来,若果说是保护东西,锁上门不就行了,干嘛拿人家私人物品,并且事后不及时通知)请问一下这个领导这种行为怎么界定?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uoyu(山东-东营)
提问时间:2011-05-28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