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国企为下岗职工补缴社保的问题
关于国企为下岗职工补缴社保的问题 我是一名国企下岗职工,前几天去社保局打2006--2008年的对账单时发现一个问题:对账单上没有体现单位应该/的缴纳比例,2006年按社平工资720.00元/月的工资总额给我们交的社保金额是57.6元/月,2007年按805元/月给我们每月交64.4元/月,2008年按1033元/月给我们交了82.64元/月。其中:单位划转比例为0%,个人比例为8%。不知当年的社保缴纳比例是多少?单位是否给我们交足了当年的社保?我们去问社保局的,是这样回答的:单位那部分没显示在对账单上,不知这种现象是否合规,对我们将来的退休工资有没有影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on2005(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1-04-16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