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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孩子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落在自己身上
别人孩子在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落在自己身上 去年人口普查,我让村书记给女儿落的户,我的离婚协议书和女儿的出生证明给了书记。。他问我要了2000元,谁知道他借此机会,把别人的孩子落在我的户口上。。我女儿的户口却在他父亲那边。。现在我听我朋友说。我的的户口在我的居住地也没有了。。请问;他们这么做犯法吗?犯了什么法。应该受到什么惩罚?书记说这是与他无关,请问,,如果没有书记的证明,,可以给孩子落户吗?如果和书记有关,,他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谢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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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tyr6262(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1-05-27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