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未提前30天离职的应该如何处理?
未提前30天离职的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一员工试用期刚过一星期,由于其未按公司流程提出转正申请,暂未签订劳动合同,今天提出离职申请,要求明天就不来上班了,此员工是技术部开发人员,手头仍有未完成的项目,对公司的开发进度造成很大影响,请问如果要扣除该员工部分工资的话,该如何扣?按照公司员工手册上的规定,未提前30天离职的应“支付公司一笔相当于不足通知期的工资作为待通知金”。扣除工资是否合法?
备注:公司是每月15号准时发工资,6月份工资在7月14日已经发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蓝色风铃(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9-07-21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