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二手房买卖,房东想违约,借口说做两次公正不合法,合同无效,这种说法成立吗?
二手房买卖,房东想违约,借口说做两次公正不合法,合同无效,这种说法成立吗? 各位老师好!
我想请教以下,二手房买卖中的公正是怎么回事?我前段时间通过中介与房东签了购房合同,交了定金,但卖主的房产证上不是他的名字,而且他刚离婚,虽然有委托书,但我担心委托书是离婚前做的,这就涉及到财产的分配问题,我该去先做个公正来确认他卖这房子是合法的吗?因为该房子产权未满两年,因此要上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因此中介说做两次公正可降低营业税,因此在合同上写上了要做两次公正(但没写要避税)。后来房东觉得房子卖便宜了,想违约,他就说这个合同是无效的,我后来一再跟他说我按国家规定交税就是了,因为我诚心想买房子,愿意上缴所有的税,但他就是以做两次公正不合法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其实就是想重新高价卖给他人,只是没脸说出来)。由于他的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他的(是他的子女),因此我觉得做两次公正是必要的,第一次公正是为了证明他有权出售该房,虽然他有委托书,但是现在委托书也有造假的呀,我想请教一下各位老师,如果我起诉他违约,这个官司的胜算有多大?在法庭上我该怎么说?该怎样驳斥他说做两次公正就无效的论点?谢谢指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iaona……(云南)
提问时间:2009-07-21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