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
没有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应该由雇佣的人赔偿
承担赔偿
你好。由雇佣的人承担赔偿。
你所说的事实还不完整,我想知道:那个别人叫你做什么事,别人是干什么的?还有其他什么情况?只有这样我才能判断,这个责任是由你来承担还是由那个别人来承担,以及承担多大责任等。可联系我。
应该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你没过错,则你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