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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

工伤咨询 我今年2月19日到机械厂上班,不小心在下午上班时,把右手食指未节砸断,被厂用车送到105医院,手术后住院2月28日出院,当时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医药费全部是厂给的,现在5月2日又到厂上班,现在签了劳动合同,请问?我的情况现在怎么办?要做伤残鉴定吗?我有补助吗?劳动法对我有那些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CE8086(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1-05-20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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