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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事业单位工资补偿问题

事业单位工资补偿问题 我在广东佛冈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是合同工,07年3月到2011年5月,现在单位不续签,开始单位说没有补偿,后来我去当地劳动局反应,单位才说补三个半月工资,是按底薪来补偿,我底新才六百多元,单位这样的补偿合理吗?单位说按规定事业单位是底薪,不包括津贴补贴等等。但我看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不是这样规定的。那事业单位的规定和劳动法是不是存在矛盾呢?我是弱势群体,请帮帮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钟金水(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1-05-2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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