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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事业单位在编试用期辞职问题

关于事业单位在编试用期辞职问题 我是今年七月份毕业的,毕业后通过招聘考试得到一个县级医院的有编制的工作,工作两个月后签了一个似乎是关于缴纳社会保险的合同,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违约和违约金的事宜,除此之外未签订其他合同,现在工作快三个月了,由于自身体质状况不好,加上科室新铺了木地板所给身体带来不适,就向医院提出辞职。我的人事档案一直由学校保管,没有转到医院。现在我想请问以下几个问题:1:医院说给他们带来了麻烦需要给他们赔偿,我需要给吗?2:辞职之后我需要医院给我什么手续或者证明吗?这个会给以后工作,学习深造带来影响吗?3:是否在通知医院3天以后不管医院什么态度就可以直接走人呢?4:医院说暂时没有人接班不能走,请问在这情况下我难道不能走吗?5:如果医院态度强硬,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aicai……(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0-11-26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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