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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维护出租车司机弱势群体的权益)

劳动纠纷(维护出租车司机弱势群体的权益) 我弟曾经是华成出租车公司的驾驶员。该公司违反劳动法不给驾驶员交养老金。驾驶员多次要求公司交金,公司一直不交。后来,驾驶员不得已不交租车费以此来反抗。在2007年1月合同期满之前,我弟也没有交6千多租车费。不过该车队有我弟的5千元押金,还有旧车费(按照当时市场价买,能分到5千元左右,不过该车队一直没卖掉旧车)。2007年3月,我弟拿了新单位的过户单去该单位敲章。该单位核实到:虽欠6千多租车费,但公司有押金还有旧车款,所以给我弟盖了过户章。我弟以为这事就此了结。没料到,过了两年多后,该公司把驾驶员都告上法庭(包括我弟),拿出当时签的合同,要求我弟赔付租车费、违约金(未交租车费的3倍)等高达3万元,还声称现在驾驶员不能再要求公司交金了,已过了两年,过了交金的期限。该公司真是卑劣啊,想以此来钻法律空子,还要压榨驾驶员的血汗钱。我们该怎么办?那份合同还有效吗?我们能再要求公司交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ngh……(上海)
提问时间:2009-07-1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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