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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欠缴医保费可以要求补偿吗?

企业欠缴医保费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自1989年工作后一直在企业上班,2010年7月与企业解除合同。在合同期间,企业于2004年12月帮我办了医疗保险,但按市里的规定,新办人员必须补交2002年7月起的医保费,之前的工龄方能视为已缴费年限,近日我到医保中心查询后方知原企业没有帮我缴,现我如要续上以前的工龄就必须补缴此笔费用,我可以要求原企业补缴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26780……(广西)
提问时间:2011-05-17 15: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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