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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 我媳妇抱孩子(不到三岁)过斑马线时被公交车撞倒,大人没事,孩子左耳出血,经到北京测试孩子听力有影响(不够伤残等级),在与公交公司协商处理时,由于孩子治疗时没有住院,误工费、陪护费用都没有,请问律师,孩子的后续治疗费用应如何协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高文华(青海)
提问时间:2011-05-17 12:5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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