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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钱给对方,对方打的收条是不是一定要经过公证处公正?

还钱给对方,对方打的收条是不是一定要经过公证处公正? 大家好! 请高人指点下我,非常的感谢;
我是个做外贸的生意人,因为与2006-2008年之间与厂里发生了质量和数目等事情,发生了不愉快之事,当时我也写下欠条的。于是厂家将我告上法院。
事情也过了很多年,我现在已经和厂家商量好了数目还钱给厂家,我想咨询下,我还他钱,我应该怎么做才是安全的?是不是我要收回欠条,还要厂家写收钱的纸条是吗?还是厂家写给我的收钱纸条是不是要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才有法律效果?麻烦了,请指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依娜111(浙江-丽水)
提问时间:2011-05-16 21: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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